广西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
分类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促进投注站的规范化建设,增强管理处的精细化、标准化、目标化管理水平,提高投注站的营销和服务技能,制定本办法。
一、投注站分类标准
投注站共分三类进行管理,评定标准如下:
(一)一类投注站
1.电脑彩票的月平均销量在8万元以上或按市排名在前10%以内;
2.积极参与刮刮乐即开型彩票的销售;
3.严格按《广西福利彩票投注站建设规范》(2009版)布设;
4.销售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销售员证》;
5.评定周期内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二类投注站
1.电脑彩票的月平均销量按市排名在前50%以内;
2.积极参与刮刮乐即开型彩票的销售;
3.严格按《广西福利彩票投注站建设规范》(2009版)布设;
4.销售员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销售员证》;
5.评定周期内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 三类投注站
除一、二类投注站以外的投注站全部列为三类投注站。
二、各类投注站的权益和管理要求
(一)一类投注站
1.辖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投注站的所有经营数据和人员情况,属管理人员驻地的投注站,每周上门指导、服务两次以上,非管理人员驻地的投注站,每月上门指导、服务两次以上。
2.辖区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投注站的每日开机销售情况,如开机时间、销售数据等;
3.投注站维修请求优先响应,并提供上门服务;
4.按最高标准享受中心营销宣传补贴;
5.中心发放的宣传资料第一时间送达,按最高标准发放;
6.不定期举办投注站及ViP客户的联谊活动;
7.可以参加中心组织的投注站业主和销售人员广西区外考察学习;
8.在一类投注站通行距离500米范围内新增、迁移投注站的需由管理处报经中心审批;
9.当年内两次评定为一类的投注站可评为年度优秀投注站。
(二)二类投注站
1.辖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投注站的所有经营数据和人员情况,属管理人员驻地的投注站,每周上门指导、服务一次以上,非管理人员驻地的投注站,每月上门指导、服务一次以上。
2.辖区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投注站的每周开机销售情况,如开机时间、销售数据等;
3.投注站维修请求按规定时间响应,并提供上门服务;
4.按规定标准享受中心营销宣传补贴;
5.中心发放的宣传资料按规定数量发放;
6.在二类投注站通行距离300米范围内新增、迁移投注站的需由管理处报经中心审批。
(三)三类投注站
1.辖区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投注站的主要经营情况;
2.辖区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投注站的每月开机销售情况,如开机时间、销售数据等,并根据销售进步情况,鼓励销量进步大的投注站做好规范化建设及营销服务工作、力争晋级;
3.维修请求放入第三序列,没有条件上门维修时,可延后处理或要求投注站送设备到指定地点维修;
4.在三类投注站周围新增,迁移投注站的由管理处根据情况审批。
三、评定程序
(一)评定周期:
每半年评定一次,分别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和七月上旬进行,特殊情况投注站可在期中向管理处申请评定。
(二)投注站的类别评定由管理处负责,各管理处的评定结果报市场管理部门备案。
四、其他
(一)达到一类投注站标准但2-5项中有1项不合格的降到二类;
(二)达到二类投注站标准但2-5项中有l项不合格的降到三类;
(三)投注站有违反《中国福利彩票授权销售协议书》所列的违规行为或不按管理处要求参与市场营销工作的,列入三类投注站管理;
(四)连续两次评为三类投注站的,管理处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作撤销、近距离增设投注站等处理;
(五)新增投注站半年内列入二类投注站管理,满半年后进行初评,以最后两个月的销量折算半年销量进行考核;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