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自治区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销售原则,负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销售中国福利彩票,为国家筹集彩票公益金。
主要职责:
1.制定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
2.向彩票发行机构提出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建议;
3l.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本行政区域彩票销售实施方案,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5.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的销售系统数据管理、资金归集结算、销售渠道和物流管理、开奖兑奖;
6.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的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业务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内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政策法规部、市场一部、市场二部、市场三部、技术部、营销宣传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务部、监察审计室12个部门和6个区域管理处作为派出机构(同时在每个地级市设有管理所)负责全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其中,桂南管理处设在南宁市,管辖南宁市及所辖各县;桂中管理处设在柳州市,管辖柳州市、来宾市、河池市及所辖各县;桂东管理处设在玉林市,管辖玉林市、梧州市、贵港市及所辖各县;桂北管理处设在桂林市,管辖桂林市、贺州市及所辖各县;桂海管理处设在钦州市,管辖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及所辖各县;桂西管理处设在百色市,管辖百色市、崇左市及所辖各县。同时成立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广西风采彩票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7,01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19.8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62.29万元,增长18.5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41.6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99.45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彩票销量提高,业务费用增加,且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彩票市场调控资金。
2.其他收入678.2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2.84万元,增长31.60%,主要原因是房租收入、代征个税返还手续费增加。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6,875.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875.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26.91万元,增长17.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其他支出(类)16,875.02万元:主要是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26.91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彩票销量提高,业务费用增加。
2.结余分配144.86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5.39万元,增长1,429.67%,主要原因是中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努力节约经费开销。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341.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499.45万元,增长18.06%。其中:基本支出310.79万元,项目支出16,030.88万元。
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6,29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
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29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0 %。主要是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为政府性基金支出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费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01%,比上年减少83.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新购置公务车辆,本年未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4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10.90万元,原因是上年有新购置公务车辆,本年无公务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5%,比上年增加27.41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放开,业务量增大。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2.42万元,平均每辆2.9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0%,比上年增加0.35万元,无较大变化。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8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2.08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7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99.5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4.1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89.8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7,420.99万元,执行数16,875.0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项目执行过程中本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项目采购或招投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经费使用合理,资金按流程规范支付。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项目30个,项目支出总额16,564.2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7个,本级项目支出13,550.42万元;彩票市场调控资金项目3个,资金支出3,013.80万元。另外,对下级机构转移支付1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185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6,510.8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68%;1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53.3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3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二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全面;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培训相对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中心加强管理,通过自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有效性;二是加强绩效结果考评应用,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实施进度较快的项目优先保障预算资金安排,对目标完成情况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和调整;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邀请行业内相关专家对各部门人员进行预算绩效管理的知识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智慧投注站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6万元,执行数为8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投注站规范化建设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94.2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79万元,执行数为1,577.80万元,完成预算的99.92%;投注机设备采购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执行数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有待加强,社会效益指标不够科学,较难量化; 二是项目后续监控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指标设置,加强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同时委托第三方配合审核指标的合理性、科学性,提高绩效管理专业性和效率;二是加强项目后续监控力度,督促项目负责部门完善项目后续跟踪、监控机制。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市场宣传推广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 一等,涉及资金2,4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场宣传推广费项目全年预算2,453万元,实际支出2,330.91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95.02%。2023年中心与3家官媒开展品牌形象宣传合作,组织“福彩情·学子梦”活动、“福彩情·防溺水”活动等公益活动,发布2022年度广西福彩社会责任报告,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及管理处区域宣传活动,搭建舆情监控平台,夯实全媒体宣传阵地,推进民政福彩融合宣传,不断强化广西福彩的公益品牌影响力,有效助力市场销售工作质效提升。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